《于令仪诲人》译文及注释
译文
魏国有个叫于令仪的商人,他为人忠厚不得罪人,晚年时的家道非常富足。有天晚上,一名小偷侵入他家中行窃,被他的几个儿子逮住了,发现原来是邻居的小孩。 于令仪问他说:“你一向很少做错事,有什么苦衷要做贼呢?”小偷回答说:“为贫困所迫罢了。”于令仪再问他想要什么东西,小偷说:“能得到十贯钱足够穿衣吃饭就行了。”于令仪依照他的要求给了他。小偷已经离开,于令仪又叫住他,小偷大为恐惧。于令仪对他说:“你十分贫穷,晚上带着十贯铜钱回去,恐怕你会被人追问的,留下钱财,到了明天再拿走。”那小偷深感惭愧,后来终于成了善良的人。邻居乡里都称令仪是好人。
注释
市井人:做生意的人,市井:经商。
长(zhǎng)厚:品行敦厚(厚:宽厚)。
盗:贼。
乃:原来。
素:向来。
邪:同“耶”,表疑问、反问语气。
十千:指十贯铜钱。
去:离开,使去:拿走。
延:聘请。掖:教育。
令族:有声望的家族。
足:足够。
卒:最后,最终。
物:人。
既:已经。
忤(wǔ)物:做事情违背天理和人情。忤:违反、抵触的意思。
寡悔:很少有懊悔,意为很少做错事。即为人谨慎小心。
诘:追问。
负:背。
颇:很
掖:教育
《于令仪诲人》鉴赏
在《于令仪济盗成良》这个故事中,于令仪通过自己的言行来教诲周围的人,并且用宽厚的心去感化别人,甚至是盗贼。文章揭示的现实意义是,对于别人不能因一件事而下判断性的结论,要分析事件的原因,要有原谅和向善的心,这样就能赢得他人的尊敬。
王辟之简介
宋代·王辟之的简介
王辟之(1031—?),字圣涂,临淄(今山东临淄)人。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进士。宋哲宗元佑年间(1086—1094),他担任任河东县(今山西省永济县)知县,曾“废撤淫祠之屋,作伯夷叔齐庙”,以“贵德尚贤”闻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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