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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崇拯,字拯之(《诗话总龟》前集卷四一)。神宗熙宁八年(一○七五),为熙河路都监,移知丰州(《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一、二六七)。元丰三年(一○八○),提举河东义勇保甲。六年,兼提点刑狱(同上书卷三○七、三三九)。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知雄州。四年,为威州团练使。绍圣四年(一○九七),知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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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崇拯〔宋代〕
渭城杨柳已青青,强住行人听渭城。不问使车归路远,且从樽酒满杯倾。
相逢洮塞休兵后,此去秦州照眼明。若立螭头借前箸,且教充国事春耕。
渭城楊柳已青青,強住行人聽渭城。不問使車歸路遠,且從樽酒滿杯傾。
相逢洮塞休兵後,此去秦州照眼明。若立螭頭借前箸,且教充國事春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