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成就
李之仪是苏轼门人之一,元祐文人集团的成员,擅长作词,前人称其“多次韵”小令更长于淡语、景语、情语(毛晋《姑溪词跋》)。他很注意词的特点,曾说“长短句于遣词中最为难工,自有一种风格。稍不如格,便觉龃龉。”他批评柳永“韵终不胜”、张先“才不足而情有余”,而主张像晏殊、欧阳修那样“语尽而意不尽,意尽而情不尽”(《跋吴思道小词》)。他的佳作也确能达到这一要求,如〔卜算子〕:“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立意造语学民歌与古乐府,即景生情,即事喻理;下片借水言情,极为深婉含蓄。他曾与秦观、黄庭坚、贺铸等人歌词赠答,前人多将他与这几人并提。但实际上他的创作成就比起秦观等人有所不及。清人冯煦评论说“姑溪词长调近柳(永),短调近秦(观),而均有未至”(《宋六十一家词选·例言》),是较为中肯的。
李之仪在当时还以尺牍擅名,亦能诗,这两方面的成就都受到苏轼称赞。有《姑溪居士前集》50卷,南宋吴芾守当涂时所编。又《后集》20卷,不知编者,但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已著录,则亦出宋人之手。今二集俱存。有《四库全书》本、《丛书集成》本。其词另行,《直斋书录解题》录《姑溪词》1卷,有吴氏石莲庵《山左人词》本、毛晋《宋六十名家词》本。
人物生平
李之仪,字端叔,自号“姑溪居士”。他是北宋中后期“苏门”文人集团的重要成员,官至原州(今属甘肃)通判。李之仪一生官职并不显赫,但他与苏轼的文缘友情却流传至今。
李之仪早年师从于范仲淹之子范纯仁。熙宁三年(1070)进士,初授万全县令,后到鄜延军任职。元丰六年(1083)春回京。时高丽王王徽卒,朝廷委左谏大夫杨景略等前去吊唁。杨素闻李之仪清节贤名,才华横溢,遂奏请之仪同行,作为书状。出使途中,路过山东长清县孝堂山汉石祠时,曾题字于石祠的石柱上,大字楷书,共五行,现刻字尚存。这是他在山东留下的仅有的遗迹。
哲宗元祐初(1086)范纯仁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李之仪遂被任命为枢密院编修官。不久,又为原州(今属甘肃)通判。与苏轼,黄庭坚,秦观交往甚密。元祐末从苏轼于定州幕府,朝夕倡酬。元符二年(1099),上调监内香药库,御史石豫参劾他曾为苏轼幕僚,不可以任京官,被停职。
徽宗崇宁初(1102),提举河东常平。后因得罪权贵蔡京,除名编管太平州(今安徽当涂)。李之仪《与祝提举无党》说:“某到太平州四周年,第一年丧子妇,第二年病悴,涉春徂夏,劣然脱死。第三年亡妻,子女相继见舍。第四年初,则癣疮被体,已而寒疾为苦。” 后遇赦复官,授朝议大夫,未赴任,仍居太平州南姑溪之地,以太平州城南姑溪河(又称鹅溪)为缘,自名“姑溪居士”,卒后葬于葬当涂藏云山致雨峰。
《庆云县志》里记载朝请大夫李之仪等八位庆云籍的名人,供奉于明朝的庆云县城“乡贤祠”内。
《谢池春·残寒销尽》
残寒销尽,疏雨过,清明后。花径敛余红,风沼萦新皱。乳燕穿庭户,飞絮沾襟袖。正佳时,仍晚昼。著人滋味,真个浓如酒。
频移带眼,空只恁、厌厌瘦。不见又思量,见了还依旧。为问频相见,何似长相守?天不老,人未偶。且将此恨,分付庭前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