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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某家娶妇之夕,有贼来穴壁。已入矣,会其地有大木,贼触木倒,破头死。烛之,乃所识邻人。仓惶间,惧反饵祸。新妇曰:“无妨。”令空一箱,纳贼尸于内,舁至贼家门首,剥啄数下,贼妇开门见箱,谓是夫盗来之物,欣然收纳。数日夫不还,发视,乃是夫尸。莫知谁杀,因密瘗之而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