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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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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礼仪二

  《春秋》“龙见而雩”,梁制不为恆祀。四月后旱,则祈雨,行七事:一,理 冤狱及失职者;二,振鳏寡孤独者;三,省繇轻赋;四,举进贤良;五,黜退贪邪; 六,命会男女,恤怨旷;七,撤膳羞,弛乐悬而不作。天子又降法服。七日,乃祈 社稷;七日,乃祈山林川泽常兴云雨者;七日,乃祈群庙之主于太庙;七日,乃祈 古来百辟卿士有益于人者;七日,乃大雩,祈上帝,遍祈所有事者。大雩礼,立圆 坛于南郊之左,高及轮广四丈,周十二丈,四陛。牲用黄牯牛一。祈五天帝及五人 帝于其上,各依其方,以太祖配,位于青帝之南,五官配食于下。七日乃去乐。又 遍祈社稷山林川泽,就故地处大雩。国南除地为墠,舞童六十四人。祈百辟卿士于 雩坛之左,除地为墠,舞童六十四人,皆袨服,为八列,各执羽翳。每列歌《云汉》 诗一章而毕。旱而祈澍,则报以太牢,皆有司行事。唯雩则不报。若郡国县旱请雨, 则五事同时并行:一,理冤狱失职;二,存鳏寡孤独;三,省徭役;四,进贤良; 五,退贪邪。守令皆洁斋三日,乃祈社稷。七日不雨,更斋祈如初。三变仍不雨, 复斋祈其界内山林川泽常兴云雨者。祈而澍,亦各有报。陈氏亦因梁制,祈而澍则 报以少牢。武帝时,以德皇帝配,文帝时,以武帝配。废帝即位,以文帝配青帝。 牲用黄牯牛,而以清酒四升洗其首。其坛墠配飨歌舞,皆如梁礼。天子不亲奉,则 太宰、太常、光禄行三献礼。其法皆采齐建武二年事也。梁、陈制,诸祠官皆给除 秽气药,先斋一日报之,以取清洁。天监九年,有事雩坛。武帝以为雨既类阴,而 求之正阳,其谬已甚。东方既非盛阳,而为生养之始,则雩坛应在东方,祈晴亦宜 此地。于是遂移于东郊。十年,帝又以雩祭燔柴,以火祈水,于理为乖。仪曹郎硃 异议曰:“案周宣《云汉》之诗,毛注有瘗埋之文,不见有燔柴之说。若以五帝必 柴,今明堂又无其事。于是停用柴,从坎瘗典。十一年,帝曰:“四望之祀,顷来 遂绝。宜更议复。”硃异议:“郑众云:‘四望谓日月星海。’郑玄云:‘谓五岳 四镇四渎。’寻二郑之说,互有不同。窃以望是不即之名,凡厥遥祭,皆有斯目。 岂容局于星汉,拘于海渎?请命司天,有关水旱之义,爰有四海名山大川,能兴云 致雨,一皆备祭。”帝从之。又扬州主簿顾协又云:“《礼》‘仲夏大雩’,《春 秋》‘龙见而雩’,则雩常祭也,水旱且又祷之,谓宜式备斯典。”太常博士亦从 协议。祠部郎明岩卿以为:“祈报之祀,已备郊禋,沿革有时,不必同揆。”帝从 其议,依旧不改。大同五年,又筑雩坛于藉田兆内。有祈珝,则斋官寄藉田省云。

  后齐以孟夏龙见而雩,祭太微五精帝于夏郊之东。为圆坛,广四十五尺,高九 尺,四面各一陛。为三壝外营,相去深浅,并燎坛,一如南郊。于其上祈谷实,以 显宗文宣帝配。青帝在甲寅之地,赤帝在丙巳之地,黄帝在己未之地,白帝在庚申 之地,黑帝在壬亥之地。面皆内向,藉以藁秸。配帝在青帝之南,小退,藉以莞席, 牲以骍。其仪同南郊。又祈祷者有九焉:一曰雩,二曰南郊,三曰尧庙,四曰孔、 颜庙,五曰社稷,六曰五岳,七曰四渎,八曰滏口,九曰豹祠。水旱疠疫,皆有事 焉。无牲,皆以酒脯枣栗之馔。若建午、建未、建申之月不雨,则使三公祈五帝于 雩坛。礼用玉币,有燎,不设金石之乐,选伎工端洁善讴咏者,使歌《云汉》诗于 坛南。自余同正雩。南郊则使三公祈五天帝于郊坛,有燎,座位如雩。五人帝各在 天帝之左。其仪如郊礼。尧庙,则遣使祈于平阳。孔、颜庙,则遣使祈于国学,如 尧庙。社稷如正祭。五岳,遣使祈于岳所。四渎如祈五岳,滏口如祈尧庙,豹祠如 祈滏口。

  隋雩坛,国南十三里启夏门外道左。高一丈,周百二十尺。孟夏之月,龙星见, 则雩五方上帝,配以五人帝于上,以太祖武元帝配飨,五官从配于下。牲用犊十, 各依方色。京师孟夏后旱,则祈雨,理冤狱失职,存鳏寡孤独,振困乏,掩骼埋胔, 省徭役,进贤良,举直言,退佞谄,黜贪残,命有司会男女,恤怨旷。七日,乃祈 岳镇海渎及诸山川能兴云雨者;又七日,乃祈社稷及古来百辟卿士有益于人者;又 七日,乃祈宗庙及古帝王有神祠者;又七日,乃修雩,祈神州;又七日,仍不雨, 复从岳渎已下祈如初典。秋分已后不雩,但祷而已。皆用酒脯。初请后二旬不雨者, 即徙市禁屠。皇帝御素服,避正殿,减膳撤乐,或露坐听政。百官断伞扇。令人家 造土龙。雨澍,则命有司报。州郡尉祈雨,则理冤狱,存鳏寡孤独,掩骼埋胔,洁 斋祈于社。七日,乃祈界内山川能兴雨者,徙市断屠如京师。祈而澍,亦各有报。 霖雨则珝京城诸门,三珝不止,则祈山川岳镇海渎社稷。又不止,则祈宗庙神州。 报以太牢。州郡县苦雨,亦各珝其城门,不止则祈界内山川。及祈报,用羊豕。

  《礼》,天子每以四立之日及季夏,乘玉辂,建大旂,服大裘,各于其方之近 郊为兆,迎其帝而祭之。所谓燔柴于泰坛,扫地而祭者也。春迎灵威仰者,三春之 始,万物禀之而生,莫不仰其灵德,服而畏之也。夏迎赤熛怒者,火色票怒,其 灵炎至明盛也。秋迎白招拒者,招集,拒大也,言秋时集成万物,其功大也。冬迎 叶光纪者,叶拾,光华,纪法也,言冬时收拾光华之色,伏而藏之,皆有法也。中 迎含枢纽者,含容也,枢机有开阖之义,纽者结也。言土德之帝,能含容万物,开 阖有时,纽结有法也。然此五帝之号,皆以其德而名焉。梁、陈、后齐、后周及隋, 制度相循,皆以其时之日,各于其郊迎,而以太皞之属五人帝配祭。并以五官、三 辰、七宿于其方从祀焉。

  梁制,迎气以始祖配,牲用特牛一,其仪同南郊。天监七年,尚书左丞司马筠 等议:“以昆虫未蛰,不以火田,鸠化为鹰,罻罗方设。仲春之月,祀不用牲,止 珪璧皮币。斯又事神之道,可以不杀明矣。况今祀天,岂容尚此?请夏初迎气,祭 不用牲。”帝从之。八年,明山宾议曰:“《周官》祀昊天以大裘,祀五帝亦如之。 顷代郊祀之服,皆用衮冕,是以前奏迎气、祀五帝,亦服衮冕。愚谓迎气、祀五帝 亦宜用大裘,礼俱一献。”帝从之。陈迎气之法,皆因梁制。

  后齐五郊迎气,为坛各于四郊,又为黄坛于未地。所祀天帝及配帝五官之神同 梁。其玉帛牲各以其方色。其仪与南郊同。帝及后各以夕牲日之旦,太尉陈币,告 请其庙,以就配焉。其从祀之官,位皆南陛之东,西向。坛上设馔毕,太宰丞设馔 于其座。亚献毕,太常少卿乃于其所献。事毕,皆撤。又云,立春前五日,于州大 门外之东,造青土牛两头,耕夫犁具。立春,有司迎春于东郊,竖青幡于青牛之傍 焉。

  后周五郊坛其崇及去国,如其行之数。其广皆四丈,其方俱百二十步。内壝皆 半之。祭配皆同后齐。星辰、七宿、岳镇、海渎、山林、川泽、丘陵、坟衍,亦各 于其方配郊而祀之。其星辰为坛,崇五尺,方二丈。岳镇为坎,方二丈,深二尺。 山林已下,亦为坎。坛,崇三尺,坎深一尺,俱方一丈。其仪颇同南郊。冢宰亚献, 宗伯终献,礼毕。

  隋五时迎气。青郊为坛,国东春明门外道北,去宫八里。高八尺。赤郊为坛, 国南明德门外道西,去宫十三里,高七尺。黄郊为坛,国南安化门外道西,去宫十 二里,高七尺。白郊为坛,国西开远门外道南,去宫八里,高九尺。黑郊为坛,宫 北十一里丑地,高六尺。并广四丈。各以四方立日,黄郊以季夏土王日。祀其方之 帝,各配以人帝,以太祖武元帝配。五官及星三辰七宿,亦各依其方从祀。其牲依 方色,各用犊二,星辰加羊豕各一。其仪同南郊。其岳渎镇海,各依五时迎气日, 遣使就其所,祭之以太牢。

  晋江左以后,乃至宋、齐相承,始受命之主,皆立六庙,虚太祖之位。宋武初 为宋王,立庙于彭城,但祭高祖已下四世。中兴二年,梁武初为梁公。曹文思议: “天子受命之日,便祭七庙。诸侯始封,即祭五庙。”祠部郎谢广等并驳之,遂不 施用。乃建台,于东城立四亲庙,并妃郗氏而为五庙。告祠之礼,并用太牢。其年 四月,即皇帝位。谢广又议,以为初祭是四时常祭,首月既不可移易,宜依前克日 于东庙致斋。帝从之。遂于东城时祭讫,迁神主于太庙。始自皇祖太中府君、皇祖 淮阴府君、皇高祖济阴府君、皇曾祖中从事史府君、皇祖特进府君,并皇考,以为 三昭三穆,凡六庙。追尊皇考为文皇帝,皇妣为德皇后,庙号太祖。皇祖特进以上, 皆不追尊。拟祖迁于上,而太祖之庙不毁,与六亲庙为七,皆同一堂,共庭而别室。 春祀、夏礿、秋尝、冬烝并腊,一岁凡五,谓之时祭。三年一禘,五年一袷,谓之 殷祭。禘以夏,祫以冬,皆以功臣配。其仪颇同南郊。又有小庙,太祖太夫人庙也。 非嫡,故别立庙。皇帝每祭太庙讫,乃诣小庙,亦以一太牢,如太庙礼。天监三年, 尚书左丞何佟之议曰:“禘于首夏,物皆未成,故为小。祫于秋冬,万物皆成,其 礼尤大。司勋列功臣有六,皆祭于大烝,知祫尤大,乃及之也。近代禘祫,并不及 功臣,有乖典制。宜改。”诏从之。自是祫祭乃及功臣。是岁,都令史王景之,列 自江左以来,郊庙祭祀,帝已入斋,百姓尚哭,以为乖礼。佟之等奏:“案《礼》 国门在皋门外,今之篱门是也。今古殊制,若禁凶服不得入篱门为太远,宜以六门 为断。”诏曰:“六门之内,士庶甚多,四时烝尝,俱断其哭。若有死者,棺器须 来,既许其大,而不许其细也。到斋日,宜去庙二百步断哭。”四年,何佟之议: “案《礼》未祭一日,大宗伯省牲镬,祭日之晨,君亲牵牲丽碑。后代有冒暗之防, 而人主犹必亲奉,故有夕牲之礼。顷代人君,不复躬牵,相承丹阳尹牵牲,于古无 取。宜依以未祭一日之暮,太常省牲视镬,祭日之晨,使太尉牵牲出入也。少牢馈 食,杀牲于庙门外,今《仪注》诣厨烹牲,谓宜仪旧。”帝可其奏。佟之又曰: “郑玄云:‘天子诸侯之祭礼,先有裸尸之事,乃迎牲。’今《仪注》乃至荐熟毕, 太祝方执珪瓚裸地,违谬若斯。又近代人君,不复躬行裸礼。太尉既摄位,实宜亲 执其事,而越使卑贱太祝,甚乖旧典。愚谓祭日之晨,宜使太尉先行裸献,乃后迎 牲。”帝曰:“裸尸本使神有所附。今既无尸,裸将安设?”佟之曰“如马、郑之 意,裸虽献尸,而义在求神。今虽无尸,求神之义,恐不可阙。”帝曰:“此本因 尸以祀神。今若无尸,则宜立寄求之所。”裸义乃定。佟之曰:“《祭统》云: ‘献之属,莫重于裸。’今既存尸卒食之献,则裸鬯之求,实不可阙。又送神更裸, 经记无文,宜依礼革。”奏未报而佟之卒。后明山宾复申其理。帝曰:“佟之既不 复存,宜从其议也。”自是始使太尉代太祝行裸而又牵牲。太常任昉又以未明九刻 呈牲,又加太尉裸酒,三刻施馔,间中五刻,行仪不办。近者临祭从事,实以二更, 至未明三刻方办。明山宾议:“谓九刻已疑太早,况二更非复祭旦。”帝曰:“夜 半子时,即是晨始。宜取三更省牲,余依《仪注》。”又有司以为三牲或离杙,依 制埋瘗,猪羊死则不埋。请议其制。司马褧等议,以为“牲死则埋,必在涤矣。谓 三牲在涤,死悉宜埋。”帝从之。五年,明山宾议:“樽彝之制,《祭图》唯有三 樽:一曰象樽,周樽也;二曰山罍,夏樽也;三曰著樽,殷樽也。徒有彝名,竟无 其器,直酌象樽之酒,以为珪瓚之实。窃寻裸重于献,不容共樽,宜循彝器,以备 大典。案礼器有六彝,春祠夏礿,裸用鸡彝鸟彝。王以珪瓚初裸,后以璋瓚亚裸, 故春夏两祭,俱用二彝。今古礼殊,无复亚裸,止循其二。春夏鸡彝,秋冬牛彝, 庶礼物备也。”帝曰:“鸡是金禽,亦主巽位。但金火相伏,用之通夏,于义为疑。” 山宾曰:“臣愚管,不奉明诏,则终年乖舛。案鸟彝是南方之物,则主火位,木生 于火,宜以鸟彝春夏兼用。”帝从之。七年,舍人周舍以为:“《礼》“玉辂以祀, 金辂以宾’,则祭日应乘玉辂。”诏下其议。左丞孔休源议:“玉辂既有明文,而 《仪注》金辂,当由宋、齐乖谬,宜依舍议。”帝从之。又礼官司马筠议:“自今 大事,遍告七庙,小事止告一室。”于是议以封禅,南、北郊,祀明堂,巡省四方, 御临戎出征,皇太子加元服,寇贼平荡,筑宫立阙,纂戎戒严、解严,合十一条, 则遍告七庙。讲武,修宗庙明堂,临轩封拜公王,四夷款化贡方物,诸公王以愆削 封,及诏封王绍袭,合六条,则告一室。帝从之。九年,诏簠簋之实,以藉田黑黍。 十二年,诏曰:“祭祀用洗■中水盥,仍又涤爵。爵以礼神,宜穷精洁,而一器之 内,杂用洗手,外可详议。”于是御及三公应盥及洗爵,各用一■。十六年四月, 诏曰:“夫神无常飨,飨于克诚,所以西邻礿祭,实受其福。宗庙祭祀,犹有牲牢, 无益至诚,有累冥道。自今四时烝尝外,可量代。”八座议:“以大脯代一元大武。” 八座又奏:“既停宰杀,无复省牲之事,请立省馔仪。其众官陪列,并同省牲。” 帝从之。十月,诏曰:“今虽无复牲腥,犹有脯修之类,即之幽明,义为未尽。可 更详定,悉荐时蔬。”左丞司马筠等参议:“大饼代大脯,余悉用蔬菜。”帝从之。 又舍人硃异议:“二庙祀,相承止有一钅幵羹,盖祭祀之礼,应有两羹,相承止于 一钅幵,即礼为乖。请加熬油羹一钅幵。”帝从之。于是起至敬殿、景阳台,立七 庙座。月中再设净馔。自是讫于台城破,诸庙遂不血食。普通七年,祔皇太子所生 丁贵嫔神主于小庙。其仪,未祔前,先修坎室,改涂。其日,有司行扫除,开坎室, 奉皇考太夫人神主于坐。奠制币讫,众官入自东门,位定,祝告讫,撤币,埋于两 楹间。有司迁太夫人神主于上,又奉穆贵嫔神主于下,陈祭器,如时祭仪。礼毕, 纳神主,闭于坎室。陈制,立七庙,一岁五祠,谓春夏秋冬腊也。每祭共以一太牢, 始祖以三牲首,余唯骨体而已。五岁再殷,殷大祫而合祭也。初,文帝入嗣,而皇 考始兴昭烈王庙在始兴国,谓之东庙。天嘉四年,徙东庙神主,祔于梁之小庙,改 曰国庙。祭用天子仪。

  后齐文襄嗣位,犹为魏臣,置王高祖秦州使君、王曾祖太尉武贞公、王祖太师 文穆公、王考相国献武王,凡四庙。文宣帝受禅,置六庙:曰皇祖司空公庙、皇祖 吏部尚书庙、皇祖秦州使君庙、皇祖文穆皇帝庙、太祖献武皇帝庙、世宗文襄皇帝 庙,为六庙。献武已下不毁,已上则递毁。并同庙而别室。既而迁神主于太庙。文 襄文宣,并太祖之子,文宣初疑其昭穆之次,欲别立庙。众议不同。至二年秋,始 祔太庙。春祠、夏礿、秋尝、冬烝,皆以孟月,并腊,凡五祭。禘祫如梁之制。每 祭,室一太牢,始以皇后预祭。河清定令,四时祭庙禘祭及元日庙庭,并设庭燎二 所。

  王及五等开国,执事官、散官从三品已上,皆祀五世。五等散品及执事官、散 官正三品已下从五品已上,祭三世。三品已上,牲用一太牢,五品已下,少牢。执 事官正六品已下,从七品已上,祭二世,用特牲。正八品已下,达于庶人,祭于寝, 牲用特肫,或亦祭祖祢。诸庙悉依其宅堂之制,其间数各依庙多少为限。其牲皆子 孙见官之牲。

  后周之制,思复古之道,乃右宗庙而左社稷。置太祖之庙,并高祖已下二昭二 穆,凡五。亲尽则迁。其有德者谓之祧,庙亦不毁。闵帝受禅,追尊皇祖为德皇帝, 文王为文皇帝,庙号太祖。拟已上三庙递迁,至太祖不毁。其下相承置二昭二穆为 五焉。明帝崩,庙号世宗,武帝崩,庙号高祖,并为祧庙而不毁。其时祭,各于其 庙,祫禘则于太祖庙,亦以皇后预祭。其仪与后齐同。所异者,皇后亚献讫,后又 荐加豆之笾,其实菱芡芹菹兔醢。冢宰终献讫,皇后亲撤豆,降还板位。然后太祝 撤焉。

  高祖既受命,遣兼太保宇文善、兼太尉李询,奉策诣同州,告皇考桓王庙,兼 用女巫,同家人之礼。上皇考桓王尊号为武元皇帝,皇妣尊号为元明皇后,奉迎神 主,归于京师。牺牲尚赤,祭用日出。是时帝崇建社庙,改周制,左宗庙而右社稷。 宗庙未言始祖,又无受命之祧,自高祖已下,置四亲庙,同殿异室而已。一曰皇高 祖太原府君庙,二曰皇曾祖康王庙,三曰皇祖献王庙,四曰皇考太祖武元皇帝庙。 拟祖迁于上,而太祖之庙不毁。各以孟月,飨以太牢。四时荐新于太庙,有司行事, 而不出神主。祔祭之礼,并准时飨。其司命,户以春,灶以夏,门以秋,行以冬, 各于享庙日,中霤则以季夏祀黄郊日,各命有司,祭于庙西门道南。牲以少牢。三 年一祫,以孟冬,迁主、未迁主合食于太祖之庙。五年一禘,以孟夏,其迁主各食 于所迁之庙,未迁之主各于其庙。禘祫之月,则停时飨,而陈诸瑞物及伐国所获珍 奇于庙庭,及以功臣配飨。并以其日,使祀先代王公:帝尧于平阳,以契配;帝舜 于河东,咎繇配;夏禹于安邑,伯益配;殷汤于汾阴,伊尹配;文王、武王于斁渭 之郊,周公、召公配;汉高帝于长陵,萧何配。各以一太牢而无乐。配者飨于庙庭。 大业元年,炀帝欲遵周法,营立七庙,诏有司详定其礼。礼部侍郎、摄太常少卿许 善心与博士褚亮等议曰:

  谨案《礼记》:“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郑玄注曰:“此 周制也。七者,太祖及文王、武王之祧,与亲庙四也。殷则六庙,契及汤与二昭二 穆也。夏则五庙,无太祖,禹与二昭二穆而已。”玄又据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而 立四庙。案郑玄义,天子唯立四亲庙,并始祖而为五。周以文、武为受命之祖,特 立二祧,是为七庙。王肃注《礼记》:“尊者尊统上,卑者尊统下。故天子七庙, 诸侯五庙。其有殊功异德,非太祖而不毁,不在七庙之数。”案王肃以为天子七庙, 是通百代之言,又据《王制》之文“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降二为差。 是则天子立四亲庙,又立高祖之父,高祖之祖,并太祖而为七。周有文、武、姜嫄, 合为十庙。汉诸帝之庙各立,无迭毁之义。至元帝时,贡禹、匡衡之徒,始建其礼, 以高帝为太祖,而立四亲庙,是为五庙。唯刘歆以为天子七庙,诸侯五庙,降杀以 两之义。七者,其正法,可常数也,宗不在数内,有功德则宗之,不可预设为数也。 是以班固称,考论诸儒之议,刘歆博而笃矣。光武即位,建高庙于洛阳,乃立南顿 君以上四庙,就祖宗而为七。至魏初,高堂隆为郑学,议立亲庙四,太祖武帝,犹 在四亲之内,乃虚置太祖及二祧,以待后代。至景初间,乃依王肃,更立五世、六 世祖,就四亲而为六庙。晋武受禅,博议宗祀,自文帝以上六世祖征西府君,而宣 帝亦序于昭穆,未升太祖,故祭止六也。江左中兴,贺循知礼,至于寝庙之仪,皆 依魏、晋旧事。宋武帝初受晋命为王,依诸侯立亲庙四。即位之后,增祠五世祖相 国掾府君、六世祖右北平府君,止于六庙。逮身殁,主升从昭穆,犹太祖之位也。 降及齐、梁,守而弗革,加崇迭毁,礼无违旧。

  臣等又案姬周自太祖已下,皆别立庙,至于禘祫,俱合食于太祖。是以炎汉之 初,诸庙各立,岁时尝享,亦随处而祭,所用庙乐,皆象功德而歌儛焉。至光武乃 总立一堂,而群主异室,斯则新承寇乱,欲从约省。自此以来,因循不变。伏惟高 祖文皇帝,睿哲玄览,神武应期,受命开基,垂统圣嗣,当文明之运,定祖宗之礼。 且损益不同,沿袭异趣,时王所制,可以垂法。自历代以来,杂用王、郑二义,若 寻其指归,校以优劣,康成止论周代,非谓经通,子雍总贯皇王,事兼长远。今请 依据古典,崇建七庙。受命之祖,宜别立庙祧,百代之后,为不毁之法。至于銮驾 亲奉,申孝享于高庙,有司行事,竭诚敬于群主,俾夫规模可则,严祀易遵,表有 功而彰明德,大复古而贵能变。臣又案周人立庙,亦无处置之文。据冢人处职而言 之,先王居中,以昭穆为左右。阮忱撰《礼图》,亦从此义。汉京诸庙既远,又不 序禘祫。今若依周制,理有未安,杂用汉仪,事难全采。谨详立别图,附之议末。

  其图,太祖、高祖各一殿,准周文武二祧,与始祖而三。余并分室而祭。始祖 及二祧之外,从迭毁之法。诏可,未及创制。既营建洛邑,帝无心京师,乃于东都 固本里北,起天经宫,以游高祖衣冠,四时致祭。于三年,有司奏,请准前议,于 东京建立宗庙。帝谓秘书监柳抃曰:“今始祖及二祧已具,今后子孙,处朕何所?” 又下诏,唯议别立高祖之庙,属有行役,遂复停寝。

  自古帝王之兴,皆禀五精之气。每易姓而起,以致太平,必封乎太山,所以告 成功也。封讫而禅乎梁甫。梁甫者,太山之支山卑下者也,能以其道配成高德。故 禅乎梁甫,亦以告太平也。封禅者,高厚之谓也。天以高为尊,地以厚为德,增太 山之高,以报天也,厚梁甫之基,以报地也。明天之所命,功成事就,有益于天地, 若天地之更高厚云。《记》曰:“王者因天事天,因地事地。因名山升中于天,而 凤凰降,龟龙格。”齐桓公既霸而欲封禅,管仲言之详矣。秦始皇既黜儒生,而封 太山,禅梁甫,其封事皆秘之,不可得而传也。汉武帝颇采方士之言,造为玉牒, 而编以金绳,封广九尺,高一丈二尺。光武中兴,聿遵其故。晋、宋、齐、梁及陈, 皆未遑其议。后齐有巡狩之礼,并登封之仪,竟不之行也。开皇十四年,群臣请封 禅。高祖不纳。晋王广又率百官抗表固请,帝命有司草仪注。于是牛弘、辛彦之、 许善心、姚察、虞世基等创定其礼,奏之。帝逡巡其事,曰:“此事体大,朕何德 以堪之。但当东狩,因拜岱山耳。”十五年春,行幸兗州,遂次岱岳。为坛,如南 郊,又壝外为柴坛,饰神庙,展宫县于庭。为埋坎二,于南门外。又陈乐设位于青 帝坛,如南郊。帝服衮冕,乘金辂,备法驾而行。礼毕,遂诣青帝坛而祭焉。

  开皇十四年闰十月,诏东镇沂山,南镇会稽山,北镇医无闾山,冀州镇霍山, 并就山立祠;东海于会稽县界,南海于南海镇南,并近海立祠。及四渎、吴山,并 取侧近巫一人,主知洒扫,并命多莳松柏。其霍山,雩祀日遣使就焉。十六年正月, 又诏北镇于营州龙山立祠。东镇晋州霍山镇,若修造,并准西镇吴山造神庙。大业 中,昜帝因幸晋阳,遂祭恆岳。其礼颇采高祖拜岱宗仪,增置二坛,命道士女官 数十人,于遗中设醮。十年,幸东都,过祀华岳,筑场于庙侧。事乃不经,盖非 有司之定礼也。

  《礼》:天子以春分朝日于东郊,秋分夕月于西郊。汉法,不俟二分于东西郊, 常以郊泰畤。旦出竹宫东向揖日,其夕西向揖月。魏文讥其烦亵,似家人之事,而 以正月朝日于东门之外。前史又以为非时。及明帝太和元年二月丁亥,朝日于东郊。 八月己丑,夕月于西郊。始合于古。后周以春分朝日于国东门外,为坛,如其郊。 用特牲青币,青圭有邸。皇帝乘青辂,及祀官俱青冕,执事者青弁。司徒亚献,宗 伯终献。燔燎如圆丘。秋分夕月于国西门外,为坛于坎中,方四丈,深四尺,燔燎 礼如朝日。开皇初,于国东春明门外为坛,如其郊。每以春分朝日。又于国西开远 门外为坎,深三尺,广四丈。为坛于坎中,高一尺,广四尺。每以秋分夕月。牲币 与周同。

  凡人非土不生,非谷不食,土谷不可偏祭,故立社稷以主祀。古先圣王,法施 于人则祀之,故以勾龙主社,周弃主稷而配焉。岁凡再祭,盖春求而秋报,列于中 门之外,外门之内,尊而亲之,与先祖同也。然而古今既殊,礼亦异制。故左社稷 而右宗庙者,得质之道也;右社稷而左宗庙者,文之道也。

  梁社稷在太庙西,其初盖晋元帝建武元年所创,有太社、帝社、太稷,凡三坛。 门墙并随其方色。每以仲春仲秋,并令郡国县祠社稷、先农,县又兼祀灵星、风伯、 雨师之属。及腊,又各祠社稷于坛。百姓则二十五家为一社,其旧社及人稀者,不 限其家。春秋祠,水旱祷祈,祠具随其丰约。其郡国有五岳者,置宰祝三人,及有 四渎若海应祠者,皆以孟春仲冬祠之。旧太社,廪牺吏牵牲、司农省牲,太祝吏赞 牲。天监四年,明山宾议,以为:“案郊庙省牲日,则廪牺令牵牲,太祝令赞牲。 祭之日,则太尉牵牲。《郊特牲》云‘社者神地之道’,国主社稷,义实为重。今 公卿贵臣,亲执盛礼,而令微吏牵牲,颇为轻末。且司农省牲,又非其义,太常礼 官,实当斯职。《礼》,祭社稷无亲事牵之文。谓宜以太常省牲,廪牺令牵牲,太 祝令赞牲。”帝唯以太祝赞牲为疑,又以司农省牲,于理似伤,牺吏执纼,即事成 卑。议以太常丞牵牲,余依明议。于是遂定。至大同初,又加官社、官稷,并前为 五坛焉。

  陈制皆依梁旧。而帝社以三牲首,余以骨体。荐粢盛为六饭:粳以敦,稻以牟, 黄粱以簠,白粱以簋,黍以瑚,粢以琏。又令太史署,常以二月八日,于署庭中以 太牢祠老人星,兼祠天皇大帝、太一、日月、五星、钩陈、北极、北斗、三台、二 十八宿、大人星、子孙星,都四十六坐。凡应预祠享之官,亦太医给除秽气散药, 先斋一日服之以自洁。其仪本之齐制。

  后齐立太社、帝社、太稷三坛于国右。每仲春仲秋月之元辰及腊,各以一太牢 祭焉。皇帝亲祭,则司农卿省牲进熟,司空亚献,司农终献。后周社稷,皇帝亲祀, 则冢宰亚献,宗伯终献。

  开皇初,社稷并列于含光门内之右,仲春仲秋吉戊,各以一太牢祭焉。牲色用 黑。孟冬下亥,又腊祭之。州郡县二仲月,并以少牢祭,百姓亦各为社。又于国城 东南七里延兴门外,为灵星坛,立秋后辰,令有司祠以一少牢。

  古典有天子东耕仪。江左未暇,至宋始有其典。梁初藉田,依宋、齐,以正月 用事,不斋不祭。天监十二年,武帝以为:“启蛰而耕,则在二月节内。《书》云: ‘以殷仲春。’藉田理在建卯。”于是改用二月。“又《国语》云:‘王即斋宫, 与百官御事并斋三日。’乃有沐浴裸飨之事。前代当以耕而不祭,故阙此礼。《国 语》又云:‘稷临之,太史赞之。’则知耕藉应有先农神座,兼有赞述耕旨。今藉 田应散斋七日,致斋三日,兼于耕所设先农神座,陈荐羞之礼。赞辞如社稷法。” 又曰:“齐代旧事,藉田使御史乘马车,载耒耜于五辂后。《礼》云:‘亲载耒耜, 措于参保介之御间。’则置所乘辂上。若以今辂与古不同,则宜升之次辂,以明慎 重。而远在余处,于义为乖。且御史掌视,尤为轻贱。自今宜以侍中奉耒耜,载于 象辂,以随木辂之后。”普通二年,又移藉田于建康北岸,筑兆域大小,列种梨柏, 便殿及斋官省,如南北郊。别有望耕台,在坛东。帝亲耕毕,登此台,以观公卿之 推伐。又有祈年殿云。

  北齐藉于帝城东南千亩内,种赤粱、白谷、大豆、赤黍、小豆、黑穄、麻子、 小麦,色别一顷。自余一顷,地中通阡陌,作祠坛于陌南阡西,广轮三十六尺,高 九尺,四陛三壝四门。又为大营于外,又设御耕坛于阡东陌北。每岁正月上辛后吉 亥,使公卿以一太牢祠先农神农氏于坛上,无配飨。祭讫,亲耕。先祠,司农进穜 悬之种,六宫主之。行事之官并斋,设斋省。于坛所列宫悬。又置先农坐于坛上。 众官朝服,司空一献,不燎。祠讫,皇帝乃服通天冠、青纱袍、黑介帻,佩苍玉, 黄绶,青带、袜、舄,备法驾,乘木辂。耕官具朝服从。殿中监进御耒于坛南,百 官定列。帝出便殿,升耕,坛南陛,即御座。应耕者各进于列。帝降自南陛,至耕 位,释剑执耒,三推三反,升坛即坐。耕官一品五推五反,二品七推七反,三品九 推九反。藉田令帅其属以牛耕,终千亩。以青箱奉穜“L种,跪呈司农,诣耕所洒 之。櫌讫,司农省功,奏事毕。皇帝降之便殿,更衣飨宴。礼毕,班赉而还。

  隋制,于国南十四里启夏门外,置地千亩,为坛,孟春吉亥,祭先农于其上, 以后稷配。牲用一太牢。皇帝服衮冕,备法驾,乘金根车。礼三献讫,因耕。司农 授耒,皇帝三推讫,执事者以授应耕者,各以班五推九推。而司徒帅其属终千亩。 播殖九谷,纳于神仓,以拟粢盛。穰稿以饷牺牲云。

  《周礼》王后蚕于北郊,而汉法皇后蚕于东郊。魏遵《周礼》,蚕于北郊。吴 韦昭制《西蚕颂》,则孙氏亦有其礼矣。晋太康六年,武帝杨皇后蚕于西郊,依汉 故事。江左至宋孝武大明四年,始于台城西白石里为西蚕,设兆域。置大殿七间, 又立蚕观。自是有其礼。

  后齐为蚕坊于京城北之西,去皇宫十八里之外,方千步。蚕宫,方九十步,墙 高一丈五尺,被以棘。其中起蚕室二十七口,别殿一区。置蚕宫,令丞佐史,皆宦 者为之。路西置皇后蚕坛,高四尺,方二丈,四出,阶广八尺。置先蚕坛于桑坛东 南,大路东,横路之南。坛高五尺,方二丈,四出,阶广五尺。外兆方四十步,面 开一门。有绿衤詹襦、褠衣、黄履,以供蚕母。每岁季春,谷雨后吉日,使公卿以 一太牢祀先蚕黄帝轩辕氏于坛上,无配,如祀先农。礼讫,皇后因亲桑于桑坛。备 法驾,服鞠衣,乘重翟,帅六宫升桑坛东陛,即御座。女尚书执筐,女主衣执钩, 立坛下。皇后降自东陛,执筐者处右,执钩者居左,蚕母在后。乃躬桑三条讫,升 坛,即御座。内命妇以次就桑,鞠衣五条,展衣七条,褖衣九条,以授蚕母。还蚕 室,切之授世妇,洒一簿。预桑者并复本位。后乃降坛,还便殿,改服,设劳酒, 班赉而还。

  后周制,皇后乘翠辂,率三妃、三弋、御媛、御婉、三公夫人、三孤内子至 蚕所,以一太牢亲祭,进奠先蚕西陵氏神。礼毕,降坛,昭化嫔亚献,淑嫔终献, 因以公桑焉。

  隋制,于宫北三里为坛,高四尺。季春上巳,皇后服鞠衣,乘重翟,率三夫人、 九嫔、内外命妇,以一太牢,制币,祭先蚕于坛上,用一献礼。祭讫,就桑位于坛 南,东面。尚功进金钩,典制奉筐。皇后采三条,反钩。命妇各依班采,五条九条 而止。世妇亦有蚕母受切桑,洒讫,还依位。皇后乃还宫。自后齐、后周及隋,其 典大抵多依晋仪。然亦时有损益矣。

  《礼》:仲春以玄鸟至之日,用太牢祀于高禖。汉武帝年二十九,乃得太子, 甚喜,为立禖祠于城南,祀以特牲,因有其祀。晋惠帝元康六年,禖坛石中破为二。 诏问石毁今应复不,博士议:“《礼》无高禖置石之文,未知造设所由;既已毁破, 可无改造。”更下西府博议。而贼曹属束皙议:“以石在坛上,盖主道也。祭器弊 则埋而置新,今宜埋而更造,不宜遂废。”时此议不用。后得高堂隆故事,魏青龙 中,造立此石,诏更镌石,令如旧,置高禖坛上。埋破石入地一丈。案梁太庙北门 内道西有石,文如竹叶,小屋覆之,宋元嘉中修庙所得。陆澄以为孝武时郊禖之石。 然则江左亦有此礼矣。

  后齐高禖,为坛于南郊傍,广轮二十六尺,高九尺,四陛三壝。每岁春分玄鸟 至之日,皇帝亲帅六宫,祀青帝于坛,以太昊配,而祀高禖之神以祈子。其仪,青 帝北方南向,配帝东方西向,禖神坛下东陛之南,西向。礼用青珪束帛,牲共以一 太牢。祀日,皇帝服衮冕,乘玉辂。皇后服袆衣,乘重翟。皇帝初献,降自东陛, 皇后亚献,降自西陛,并诣便坐。夫人终献,上嫔献于禖神讫。帝及后并诣欑位, 乃送神。皇帝皇后及群官皆拜。乃撤就燎,礼毕而还。隋制亦以玄鸟至之日,祀高 禖于南郊坛。牲用太牢一。

  旧礼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之法,皆随其类而祭之。兆风师于西方者,就 秋风之劲,而不从箕星之位。兆司中、司命于南郊,以天神是阳,故兆于南郊也。 兆雨师于北郊者,就水位,在北也。

  隋制,于国城西北十里亥地,为司中、司命、司禄三坛,同壝。祀以立冬后亥。 国城东北七里通化门外为风师坛,祀以立春后丑。国城西南八里金光门外为雨师坛, 祀以立夏后申。坛皆三尺,牲以一少牢。

  昔伊耆氏始为蜡。蜡者,索也。古之君子,使人必报之。故周法,以岁十二月, 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仁之至,义之尽也。其祭法,四方各自祭之。若不成之方,则 阙而不祭。后周亦存其典,常以十一月,祭神农氏、伊耆氏、后稷氏、田畯、鳞、 羽、臝、毛、介、水、墉、坊、邮、表、畷、兽、猫之神于五郊。五方上帝、地祇、 五星、列宿、苍龙、硃雀、白兽、玄武、五人帝、五官之神、岳镇海渎、山林川泽、 丘陵坟衍原隰,各分其方,合祭之。日月,五方皆祭之。上帝、地祇、神农、伊耆、 人帝于坛上,南郊则以神农,既蜡,无其祀。三辰七宿则为小坛于其侧,岳镇海渎、 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则各为坎,余则于平地。皇帝初献上帝、地祗、神农、 伊耆及人帝,冢宰亚献,宗伯终献。上大夫献三辰、五官、后稷、田畯、岳镇海渎, 中大夫献七宿、山林川泽已下。自天帝、人帝、田畯、羽毛之类,牲币玉帛皆从燎; 地祇、邮、表、畷之类,皆从埋。祭毕,皇帝如南郊便殿致斋,明日乃蜡祭于南郊, 如东郊仪。祭讫,又如黄郊便殿致斋,明日乃祭。祭讫,又如西郊便殿,明日乃祭。 祭讫,又如北郊便殿,明日蜡祭讫,还宫。隋初因周制,定令亦以孟冬下亥蜡百神, 腊宗庙,祭社稷。其方不熟,则阙其方之蜡焉。

  又以仲冬祭名源川泽于北郊,用一太牢。祭井于社宫,用一少牢。季冬藏冰, 仲春开冰,并用黑牡秬黍,于冰室祭司寒神。开冰,加以桃弧棘矢。

  开皇四年十一月,诏曰:“古称腊者,接也。取新故交接。前周岁首,今之仲 冬,建冬之月,称蜡可也。后周用夏后之时,行姬氏之蜡。考诸先代,于义有违。 其十月行蜡者停,可以十二月为腊。”于是始革前制。

  后齐,正月晦日,中书舍人奏祓除。年暮上台,东宫奏择吉日诣殿堂,贵臣与 师行事所须,皆移尚书省备设云。后主末年,祭非其鬼,至于躬自鼓儛,以事胡天。 鄴中遂多淫祀,兹风至今不绝。后周欲招来西域,又有拜胡天制,皇帝亲焉。其仪 并从夷俗,淫僻不可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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