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谓以棍棒拷打。楚,荆条做成的棒。
引宋 范正敏 《遯斋闲览·谐噱》:“柳冕 秀才性多忌讳,应举而同辈与之语有犯‘落’字者,则忿然见于词色。僕夫误犯,輒加杖楚。常语‘安乐’为‘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