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制订律令。
⒉ 审订音律。
引汉 扬雄 《解嘲》:“圣 汉 权制,而 萧何 造律,宜也。”《宋史·苏轼传》:“违制之坐,若自朝廷,谁敢不从?今出於司农,是擅造律也。”
引《新唐书·礼乐志十一》:“始求声音者以律,而造律者以黍。自一黍之广,积而为分、寸;一黍之多,积而为龠、合;一黍之重,积而为銖、两。此造律之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