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提高品德修养。
⒈ 提高品德修养。修,一本作“脩”。
引《后汉书·窦融传》:“帝以 穆 不能修尚,而拥富貲,居大第,常令謁者一人监护其家。”李贤 注:“不能修整自高尚也。”晋 葛洪 《抱朴子·行品》:“既无心於修尚,又怠惰於家业者,嬾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