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犹献玉。
⒈ 犹献玉。参见“献玉”、“献楚”。
引唐 韦渠牟 《赠窦五判官》诗:“美玉自矜频献璞,真金难与细披沙。”元 马臻 《述怀五十韵》:“献璞悲 和 泣,辞金忆 震 贤。”明 李东阳 《青溪闻体斋古潭之说有诗见嘲次韵以解》:“登龙却恨通家晚,献璞翻为识者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