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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 事物的法则。
引《国语·周语上》:“考中度衷以蒞之,昭明物则以训之,制义庶孚以行之。”韦昭 注:“物,事也。则,法也。”宋 叶适 《代薛明瑞上遗表》:“灼见物则,不失义理之中;审知治原,常以仁恕为本。”清 方以智 《物理小识·气论》:“理以心知,知与理来,因物则而后交格以显,岂能离气之质耶!”
1.我现在还干这种事儿呢。盘子上的人物,啜着杯子里永远不会喝完的饮料,摘着他们永远不会**头发的玫瑰。我想象他们会从扁平的圆圈中逃出来。我想象二维的生物极力想在三维世界中占据一方空间,而三维的生物则想要以同样的方式进入另一个维度。
2.我们把沉默当做自我的庇护所,积极地逃离无休止的意义建构,动物则只是简单的闭上嘴。
3.未办理铁路保价运输的货物则实行限额赔偿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