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温和纯正。
引《后汉书·陈宠传》:“宠 虽传法律,而兼通经书,奏议温粹,号为任职相。”宋 范仲淹 《与韩魏公书》:“今有进士 潘起,才笔俊健,言行温粹。”《明史·儒林传二·欧阳德》:“德 器宇温粹,学务实践,不尚空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