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指人的眼、耳、鼻、舌、身、意及其感觉的对象。
⒈ 指人的眼、耳、鼻、舌、身、意及其感觉的对象。 陶弘景 注;“十二者,谓目见色,耳闻声,鼻受香,口知味,身觉触,意思事,根境互相停舍,故曰十二舍也。”参见“六根”。
引《鬼谷子·本经阴符》:“九窍、十二舍者,气之门户,心之总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