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捉拿,逮捕。
引宋 叶适 《温州州学会拜》:“今州郡不得与国拟,太守盖乡大夫之任也,然皆以钱穀、刑狱、搏击、擒捽为职,不復肯顾教化礼乐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