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唱歌。呕,通“讴”。
⒈ 唱歌。呕,通“謳”。
引《元典章新集·刑部·职官犯奸》:“江寧县 魏县尉 同 上元县 张县尉 ……各官将引弓手 周二 等,将 成(张成 )女 张姣姣 并男妇 奔子 叫同於 应 家楼上饮酒呕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