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mǎi pū
注音ㄇㄞˇ ㄆㄨ
繁体買撲
⒈ 宋元的一种包税制度。宋初对酒、醋、陂塘、墟市、渡口等的税收,由官府核计应征数额,招商承包。包商(买扑人)缴保证金于官,取得征税之权。后由承包商自行申报税额,以出价最高者取得包税权。元时的包税范围更加扩大。
⒈ 宋 元 的一种包税制度。 宋 初对酒、醋、陂塘、墟市、渡口等的税收,由官府核计应征数额,招商承包。包商(买扑人)缴保证金于官,取得征税之权。后由承包商自行申报税额,以出价最高者取得包税权。 元 时的包税范围更加扩大。
引宋 欧阳修 《乞免蒿头酒户课利札子》:“臣窃见 河 东买扑酒户,自兵兴数年,不计远近,并将月纳课利,支往边上折纳米粟。”
宋 张耒 《明道杂志》:“仁宗 时,有大豪 焦隐 者,尝诣三司投状,乞买扑 解州 盐池,岁纳浄利。”
⒈ 一种宋元时包商承税收的制度。也作「扑买」。
引《宋史·卷一八五·食货志下七》:「绍兴元年,两浙酒坊买扑上添净利钱五分,季输送户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