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亦作“理繁剚剧”。
⒉ 治理繁乱事务。
⒈ 亦作“理繁剚剧”。治理繁乱事务。
引宋 王禹偁 《上宰相免判吏部内曹启》:“伏念某比乏时才,滥尘清列,苍苔红药,但遵四禁之文,理剧剸繁,久絶五花之判。”清 魏源 《默觚下·治篇七》:“理繁剚剧,万夫之稟,一目十行,五官并用,无留牘,无遁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