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弃金。
⒉ 捐助钱财。
引汉 班固 《东都赋》:“贱奇丽而弗珍,捐金於山,沉珠於渊。”《后汉书·列女传·乐羊子妻》:“乃捐金於野,而远寻师学。”唐 崔湜 《至桃林塞作》诗:“怀璧常貽训,捐金詎得邻?”
引《儒林外史》第九回回目:“娄公子 捐金赎朋友, 刘守备 冒姓打船家。”
1.这位税务干部在贿赂面前捐金沉珠,坚持原则,受到群众的普遍赞扬。
2.这位税务干部在贿赂面前捐金沉珠,坚持原则,受到群众的普遍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