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结婚与作官。
引《宋书·郑鲜之传》:“文皇帝 以 东关 之役,尸骸不反者,制其子弟,不废婚宦。”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教子》:“年登婚宦,暴慢日滋。”宋 苏轼 《与刘宜翁书》:“某齠齓好道,本不欲婚宦,为父兄所强,一落世网,不能自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