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三公的官署或宅第。
⒈ 三公的官署或宅第。参见“三槐九棘”、“槐棘”。
引宋 柳永 《永遇乐》词之二:“棠郊成政,槐府登贤,非久定须归去。”宋 万俟咏 《三台·清明应制》词:“清明看, 汉 宫传蜡炬,散翠烟,飞入槐府。”宋 姜夔 《石湖仙·寿石湖居士》词:“玉友金蕉,玉人金缕,缓移筝柱,闻好语,明年定在槐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