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犹鸿恩。
引唐 武元衡 《奉和圣制重阳日即事》:“徒然被鸿霈,无以报玄功。”唐 刘禹锡 《贺复吴少诚官爵表》:“敷鸿霈而覃及蠢类,鼓仁风而臻於太和。”宋 范仲淹 《苏州谢就除礼部员外郎充天章阁待制表》:“望已絶於青云,咎未更於鸿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