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指杂佩。
⒈ 指杂佩。参见“珩珮”。
引《诗·郑风·女曰鸡鸣》“杂佩以赠之” 毛 传:“杂佩者,珩、璜、琚、瑀、衝牙之类。”陆德明 释文:“珩音衡,佩上玉也;璜音黄,半璧曰璜。”北周 庾信 《周安昌公夫人郑氏墓志铭》:“珩璜节步,藻火文衣。”宋 苏辙 《西掖告词·曾祖母李氏燕国》:“珩璜之节,动必以时。”清 惠士奇 《除夕写怀》诗之一:“匔匔偕先后,杂珮鸣珩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