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父亲的姐妹,姑母。
⒉ 指姑表姊妹。
引《左传·襄公十二年》:“无女而有姊妹及姑姊妹。”孔颖达 疏:“若父之姊为姑姊,父之妹为姑妹。”
引《资治通鉴·唐肃宗乾元元年》:“杲卿(颜杲卿 )姊妹女及 泉明(杲卿 子)之子皆流落 河 北…… 泉明 诣亲故乞索,随所得多少赎之,先姑姊妹而后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