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饮酒时掌管酒令的人。
引唐 元稹 《黄明府诗序》:“小年曾於 解县 连月饮酒,予常为觥録事。”宋 陆游 《西窗睡起》诗:“夜宴怕逢觥録事,秋山慵伴猎将军。”清 余怀 《板桥杂记·丽品》:“﹝ 王小大 ﹞又工於酒,纠觥録事无毫髮谬误。”亦省称“觥録”。 清 朱彝尊 《食鲥鱼和止渊韵》:“烹时方法按食经,醉后纠弹罢觥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