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按人口所征收的税粮。
引明 谢肇淛 《五杂俎·地部二》:“武当、元君 二祠,国家岁籍其香钱,常数万緡……似当入之本州,以为往来厨传之费,免加派之丁粮则善矣。”清 俞正燮 《癸巳类稿·地丁原始》:“康熙 五十三年,御史 董之燧 请统计丁粮,案亩均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