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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 垂示法则。
引《汉书·外戚传下·孝成许皇后》:“垂则列妾,使有法焉。”颜师古 注:“言垂法於后宫,使皆遵行也。”《后汉书·李固传》:“明将军望尊位显,当以天下为忧,崇尚谦省,垂则万方。”三国 魏 刘劭 《人物志·流业》:“术家之流,不能创制垂则。”章炳麟 《学变》:“董仲舒 以阴阳定法令,垂则博士,教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