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承继家业、爵位。
⒉ 谓嫡派承传。
引《后汉书·袁绍传》:“绍 后妻 刘 有宠,而偏爱 尚,数称於 绍,绍 亦奇其姿容,欲使传嗣。”
⒉ 谓嫡派承传。 清 吴敏树 《与筱岑论文派书》:“如江西诗派,始称 山谷、后山,而为之图;列号传嗣者,则 吕居仁。
引居仁 非 山谷、后山 之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