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犹裁断。
⒈ 亦作“勅断”。犹裁断。
引《金史·贾铉传》:“愿下州郡申明旧章,检量封记,按察官其检察不如法者,具以名闻。内庭勅断,亦依已定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