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卑鄙下贱。
引《史记·樗里子甘茂列传》:“夫 史举,下蔡 之监门也,大不为事君,小不为家室,以苟贱不廉闻於世, 甘茂 事之顺焉。”宋 罗大经 《鹤林玉露》卷三:“柳下惠 视袒裼裸裎,焉能凂我,可谓和光同尘矣,然不以三公易其介,未尝流於苟贱也。”《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四回:“并且一走了官场,就是你前回説的话,先要学的卑污苟贱,灭絶天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