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犹通称。
⒈ 犹通称。参见“通称”。
引宋 蔡絛 《铁围山丛谈》卷一:“於是定命宝合八宝,通号九宝,下詔以为乾元用九之义云。”宋 叶梦得 《石林燕语》卷四:“大驾仪仗,通号‘卤簿’, 蔡邕 《独断》已有此名。”《十二楼·拂云楼》第一回:“从古及今,都把‘梅香’二字做了丫鬟的通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