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古官名。掌清除蛙类动物。
引《周礼·秋官·蝈氏》:“蟈氏,掌去鼃黽。焚牡蘜,以灰洒之,则死。”郑玄 注:“齐 鲁 之间谓鼃为蟈;黽,耿黽也。蟈与耿黽尤怒鸣,为聒人耳,去之。”清 曹寅 《闻蛙》诗:“我官同蟈氏,清夜听閒冷。”清 赵翼 《食田鸡戏作》诗:“尝攷 康成 註《蟈氏》,上供御食始 汉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