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殴打。欧,通“殴”。
引元 无名氏 《合同文字》第四折:“律上説欧打平人,因而致死者抵命。”
1.如果你找不到梅就试着给李欧打电话,他们俩总是形影不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