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指高级官署中的佐治官吏。
⒉ 特指知府的佐贰官。
引《隋书·百官志下》:“三师、三公置府佐,与柱国同。”
引清 孙承泽 《天府广记·鸿胪寺》:“府正官由南廊至前堂,以宾主礼见,由北廊出。府佐及州县正官执报单由南甬道至露臺立。”
⒈ 帮助知府办事的官吏。
引《六部成语注解·吏部》:「府佐:帮助知府办事之官,如同知、通判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