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旧指乐师或演员。
引《新唐书·仪卫志下》:“伶工谓夜警为严。”清 李渔 《闲情偶记·演习·变调》:“予尝痛改《南西厢》,如《游殿》、《问斋》、《踰墙》、《惊梦》等科諢,及《玉簪》、《偷词》、《幽闺》、《旅婚》诸宾白,付伶工搬演。”
1.“社中诸君子已在苏州倡办伶工学校(即昆剧传习所),招集贫苦子弟,延名师授课,开拍半年,成绩已自斐然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