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享用所管辖地区或封邑的赋税。
⒉ 指地主收取田租剥削农民而生活。
⒈ 享用所管辖地区或封邑的赋税。参见“食租衣税”。
引《三国志·魏志·武帝纪》“冬十月,始置名号侯”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晋 王沉 《魏书》:“重名号侯爵十八级……五大夫十五级,铜印环纽,亦墨綬,皆不食租。”
引彭湃 《海丰农民运动》:“呀!这是命中注定的,食租的久久是食租,耕田的久久是耕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