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施于身体表面的刑罚。
⒈ 施于身体表面的刑罚。参见“内刑”。
引《庄子·列御寇》:“为外刑者,金与木也;为内刑者,动与过也。宵人之离外刑者,金木讯之;离内刑者,阴阳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