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即楚国。
例荆国有余。——《墨子·公输》荆国之为政。——《吕氏春秋·察今》
英Chu State;
⒈ 春秋 时 楚国 的旧称。
引《墨子·兼爱下》:“昔 荆灵王 好小要,当 灵王 之身, 荆国 之士饭不踰乎一。”唐 陈子昂 《观荆玉篇》:“勿信玉工言,徒悲 荆国 人。”
⒉ 汉 初侯国名。 《汉书·地理志上》:“会稽郡,秦 置。参见“荆吴”。
引高帝 六年为 荆国,十二年更名 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