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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 小罪。
引《新唐书·后妃传上·文德长孙皇后》:“及大渐,与帝决,时 玄龄 小谴就第,后曰:‘ 玄龄 久事陛下,预奇计秘谋,非大故,愿勿置也。’”宋 沉括 《梦溪笔谈·人事一》:“﹝ 刘廷式 ﹞尝坐小谴,监司欲逐之,嘉其美行,遂为阔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