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犹佚乐。
⒉ 声音迅疾貌。佚,通“呹”。
引《汉书·杜周传》:“天下至大,万事至众,祖业至重,诚不可以佚豫为,不可以奢泰特也。”汉 王充 《论衡·感类》:“汤 死,﹝ 伊尹 ﹞復相 太甲。太甲 佚豫,放之 桐宫,摄政三年,乃退復位。”晋 袁宏 《后汉纪·灵帝纪下》:“今 潁川 荀爽,舆病在道, 北郡 郑玄,北面受署,彼岂乐羇牵者哉?知时不可佚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