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安居;定居。
引《诗·小雅·祈父》:“胡转予于恤,靡所止居。”《周礼·地官·廪人》“凡邦有会同师役之事,则治其粮与其食” 汉 郑玄 注:“行道曰粮,谓糒也;止居曰食,谓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