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社学的教师。元、明、清于大乡巨镇各置社学,以生员为社师。
⒈ 社学的教师。 元、明、清 于大乡巨镇各置社学,以生员为社师。参见“社学”。
引明 归有光 《朱隐君墓志铭》:“弱冠选为社师。”阿英 《明朝的笑话》十三:“杭 谚相传,言社师读《论语》‘郁郁乎文哉’,讹为‘都都平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