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旧时一乡中管理杂事的人,略同于社长、里正等。
引《元典章新集·吏部·丁忧》:“各衙门贴书、祗候、弓手、里正、主首、社长、乡司,并无役军民人等遭值父母之丧,治则以谓杂役无禄之人,不行依理丁忧。”元 孛罗御史 《一枝花·辞官》套曲:“王大户 相邀请, 赵乡司 扶下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