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少壮。
引宋 宋敏求 《春明退朝录》卷上:“吴正肃 言,律令有丁推,推字不通少壮之意,当是‘丁稚’, 唐 以 大帝 避讳之,损其点画云。”宋 吴曾 《辨误录·丁产簿书言丁稚》引《幕府燕谈录》:“今之州县,造丁产簿书言‘丁推’者,其‘推’殊无意义,当为‘稚’字,言其童稚未成丁也。盖 唐 避 高宗 讳,‘治’与‘稚’音同,故改作‘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