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相感发。
⒉ 相发明。
引明 胡应麟 《少室山房笔丛·九流绪论上》:“太史 於 战国,於説取 韩非,於文取 屈原,皆深嗟极慕。要以二子穷愁鬱抑,触讳杀身,与己意相发,故沾沾焉。”
引清 俞正燮 《癸巳类稿·媒氏民判解》:“士以二十为极,庶民以三十为极,女子则皆以二十为极,执妇人之礼与奔者不禁之令相发也。”
1.互相发泄是弱者对付不幸的唯一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