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指年资长短。
⒉ 久居鲁官次。
引《史记·儒林列传》:“孝景 时﹝ 董仲舒 ﹞为博士,下帷讲诵,弟子传以久次相受业,或莫见其面。”
引《后汉书·黄琬传》:“旧制光禄举三署郎,以高功久次才德尤异者为茂才四行。”李贤 注:“久次,谓久居官次也。”明 沉德符 《野获编·吏部一·内阁中书外补》:“序班十人,久次当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