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诈术。
引《南齐书·柳世隆传》:“践 荆 已来,恆用姦数,既怀异志,兴造无端。”《隋书·刘昉传》:“昉 性较狡,有姦数。”唐 张九龄 《敕瀚海军使盖嘉运书》:“今贼虽请和,恃我张势以防 大食 之下,以镇杂虏之心。岂是真情,此其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