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称赞结纳。
引《南史·周弘正传》:“弘正 幼孤,及弟 弘让、弘直 俱为伯父 捨 所养。年十岁,通《老子》、《周易》…… 河东 裴子野 深相赏纳,请以女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