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证明文书。
引元 刘壎 《隐居通议·杂录》:“东邻尝以庄契质于西邻,后当收赎,先入八百千,自恃密熟,不取文证。”《清史稿·食货志一》:“如式者官予文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