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播种。
引《山海经·海内经》:“西南 黑水 之间,有 都广之野,后稷 葬焉。爰有膏菽、膏稻、膏黍、膏稷,百穀自生,冬夏播琴。”郭璞 注:“播琴,犹播殖,方俗言耳。”毕沅 校正:“播琴,播种也。 《水经注》云:‘ 楚 人谓冢为琴。’冢、种声相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