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为利而死。死后的利益。
⒈ 为利而死。
引《庄子·骈拇》:“伯夷 死名於 首阳 之下, 盗跖 死利於 东陵 之上。”《司马法·严位》:“凡人死爱、死怒、死威、死义、死利。”
⒉ 死后的利益。
引《墨子·节葬下》:“故衣食者,人之生利也,然且犹尚有节;葬埋者,人之死利也,夫何独无节於此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