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学 · 传承文化 | 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⒈ 指心多疑畏的人。
引《列子·杨朱》:“生民之不得休息,为四事故:一为寿,二为名,三为位,四为货。有此四者,畏鬼,畏人,畏威,畏刑,此谓之遁民也。”张湛 注:“违其自然者也。”一本作“遁人”。 杨伯峻 集释:“‘民’本作‘人’, 敦煌 残卷作‘民’。 王重民 曰:‘人’应作‘民’, 宋 本未回改 唐 讳。”